[综英美]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102节(3 / 3)
亚度尼斯顺着康斯坦丁的视线看向自己的手指:“我自己剪的。”
康斯坦丁严肃地问:“剪下来的指甲你不会直接扔进垃圾桶了吧?”
“喂给房子了。”亚度尼斯说,“剪掉的头发也是。关心这个干什么?”
“废话,你自己不知道这些东西乱丢会闹出什么大乱子?不过应该也不至于,”康斯坦丁反应过来,沉思道,“我想应该有很多人在盯着你……就算是你丢的垃圾也肯定会被送进实验室反复分析。”
“这真的只是一具人类的身体。”
“骗骗自己得了,亚度,别太当真。”
亚度尼斯闭上嘴。
“走吧。”康斯坦丁说,“我看中了好几个地方,不过还没定下来到底要住在哪里。带你过去刚好可以参考一下你的意见,不过,你要先答应我:不要做奇怪的事情,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。”
亚度尼斯并拢两指,在额前一划:“我保证,先生。”
康斯坦丁哈哈大笑着靠过来,在他的脸颊上印了一个吻。
作为一个半吊子驱魔师——康斯坦丁自己是这么看待他自己的水平的,毕竟,尽管他在驱逐各种非人类时成效卓越,然而大部分时候他所使用的手段都完全不具备可复制性——纽约并不是个陌生的城市。
不管是上流社会的肥猪,还是底层社会的渣滓,康斯坦丁都打过交道。他对这两者一视同仁,换句话说,他平等地看不起所有人。
以这种心态待人接物,他的人际关系可想而知:只要是生物的足迹能够抵达的地方,就一定会有他的仇人。
倒不是说他没有朋友。康斯坦丁出人意料地擅长交朋友,只是这些朋友大部分最终都会变成他的敌人,没有变成敌人的话也都被他献祭掉了。
绝大部分献祭并非出自他的本意。但结果一致。这叫他臭名昭著。
对此亚度尼斯给了一个康斯坦丁没太听懂的评价:“你拥有成为顶尖调查员的资质。尤其是在交友上。”
康斯坦丁不知道调查员是什么意思,从亚度尼斯的口吻他能听出来这是一个明确的代称,背后有一个群体。
——昔豫
但考虑到亚度尼斯说他自己能成为顶尖调查员……康斯坦丁决定他不想和任何调查员成为朋友。
敌人的事他现在也不担心。
亚度尼斯解决了这些麻烦。
关于那个“契约”,康斯坦丁已经试出具体效果,只要是他许诺过“给你我的生命、给你我的灵魂”的生物,比如许多不必提及姓名的恶魔,对方就会讯速地忘记和他有关的一切。
如果对方对他怀抱着深仇大恨,并且下定决心要杀死他,折磨他,结果同上。
而如果是康斯坦丁成为被欠下的那一方,对方就会牢记这件事,记得比自己姓什么叫什么还刻骨铭心。
所以,他很容易能在纽约找到免费的住处。
就是位置都很差,基本都位于整座城市最为混乱的街区,要么就是偏僻的垃圾场、汽车报废厂;甚至有些深藏在地下,不是废弃的下水管道,就是不知道过去□□了什么勾当的怪异空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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