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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节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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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同年少?时,爱在上学前,扑向等候在她家楼下的骄傲清冷少?年怀里,撒娇一样的?一句,“你来得?好早啊。”

喉结微动,食指银戒轻嗑着手腕骨节,衬衫袖口?解开,往里是纹身掩盖下的?疤痕,陈星烈搭在她手背上的手没动。

抹胸牛仔裙往上是揉捏白皙的?肩颈,长发细软,末端微微蜷曲,酒精气息和她发间淡淡的茉莉清香掺杂。

呼吸渐变克制,他垂了点眸,低低开口:“你醉了。”

只有喝醉,她?才会这么乖,像只小兔,不会说伤人的话,做伤人的?事。

“我没有。”翁星否认,清凌凌一双眼眸底如映星光,她?想要?证明什么一般,高跟凉鞋鞋带开了也要撑着桌子站起来,下巴及他宽阔肩背,纤细葱白手指轻轻抓着他领带,呼吸游离,若即若离。

脖颈里盈着血管温热,撩人无形,领带往里是绷起的?青筋和血管,男人的欲望和野劲被撩拨起来。

他们相靠那么近,不足一厘米,抹胸裙布料贴着西装外套的质感,摩挲擦蹭过皮肤,她?几乎贴他怀里,腰肢纤细到一只手就能握住,一步往下,就能占有。

这么些年的爱恨,他不在乎。

耳钉闪闪发光,一颗星星在暗处闪烁流光,呼气换气,翁星抬头怔怔地,看着这个只会出现在梦中的人。

深眸狭长,眼?角微微上挑,肆意桀骜的?痞野,年少时她最喜欢的一双眼睛。

微弯唇角,一手往上,翁星轻轻遮住他的眼睛,踮脚,轻轻吻上他的?薄唇。

一刹,一束暖光落到他们身上,男人英俊锋利的眉目被女人纤细手腕盖住,他们站在酒吧角落,成了台上演出乐队点中的幸运观众。

众人起哄,哇喔声不绝。

薄唇相触,软得?像棉花,后颈微弯,棘突明显,他迁就着她?,一手掌骨扶着她腰,以免她?倒下。

轻轻相贴,浮光掠影,蜻蜓点水。

这人很不会亲,仿佛只会那一个嘴唇贴嘴唇的动作,这么多年,没长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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